为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杭州市拱墅法院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信息:郑启煌,男,1988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松木场铁路新村1幢1号303室,公民身份号码330102198810181212。
涉案标的:239948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无误并最终实际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