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希,被撤销博士学位

2025-07-22 09:51:58

据韩联社报道,国民大学方面表示,金建希的硕士学位被所属大学正式撤销,随之无法满足《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博士报考条件。根据韩国《高等教育法》第33条第4项规定,博士报考条件之一是“已获硕士学位”。

国民大学曾成立技术设计专门研究生院运营委员会,将有关撤销金建希博士学位案提上议程,由研究生院委员会审议并表决,最终决定撤销金建希的博士入学资格及基于此授予的博士学位。

上月24日,韩国淑明女子大学宣布,该校前日召开教育研究生院委员会会议,以金建希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为由,决定撤销其硕士学位。


中国新闻网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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