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起名“朱雀玄武敕令”,还想改名“周天紫微大帝”?

南方+、经视直播、潇湘晨报、中国青年报
2025-04-25 20:01:50

近日,一位真实姓名为“朱雀玄武敕令”的小伙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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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玄武敕令的身份证。图/受访者提供


有网友发帖称,自己名为“朱雀玄武敕令”,因该名易引发误解且拗口,申请随母姓更名为“周天紫微大帝”,同时公布了身份证及姓名变更申请书。

通过湖南省重名查询系统检索发现湖南省内确有一人登记姓名为“朱雀玄武敕令”


改名为“起号”炒作?当事人否认

4月25日,当事人小朱向媒体表示,他2001年出生时父母为其取名朱云飞,2024年5月改名“朱雀玄武”,2025年1月改成现在的名字,2025年4月已经申请改名“周天紫微大帝”。

小朱说,他不喜欢“朱云飞”的原因是撞名太多,“朱雀玄武”是他在喜欢的一款游戏中的用户名。第一次改名后,他还不满意,于是在名字后又加了“敕令”两字,他认为这两个字有着平安、吉利的寓意。

小朱说,自己目前以打零工为生,此前好几次面试工作被拒绝,小朱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名字。

小朱于4月16日提交了第三次改名申请。网络截图

小朱的母亲姓周,他说,第三次要改的名字,灵感来源于传统文化中的“紫微星”,有着尊贵的寓意,而在后面加上“大帝”二字,是想名字听起来“更霸气”。

小朱告诉记者,第三个名字申请已经提交。 

有网友质疑小朱为了“起号”,以改名的方式炒作自己,对此小朱予以否认,“我对当网红不感兴趣,我也不喜欢露脸。”
4月25日,记者注意到,该申请办理状态变更为“不予受理”。小朱说,没通过的原因“应该是变更理由没写好”,要去重新再次申请改名。

改名为“起号”炒作?当事人否认

类似姓名真的允许登记吗?


事实上,我国法律明确保障公民姓名权。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而在实操中,要将姓名拆解为“姓”和“名”两部分进行分析。


01姓氏原则上须随父母

2009年,济南市民吕某自创“北雁”姓氏,给女儿起名为“北雁云依”,办理户口时被当地派出所拒绝,吕某以女儿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

此案经两次公开开庭,因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于2010年3月11日裁定中止审理。2015年4月21日,法院根据有权机关对“姓名权”作出的立法解释,决定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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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吕某(右一)给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诗意名字——北雁云依。来源:法治日报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北雁云依”其名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父母仅凭个人喜好自创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既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的良性管控,并且不存在正当理由另取他姓。因此作出了驳回判决。

相关立法解释也被吸纳进民法典,成为了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遵循这一原则,便可发现,近年来登上热搜的“王者荣耀”“谢祖隆恩”等名,姓氏均是传统姓氏,因此能顺利登记。而此次热搜的“朱雀玄武敕令”“周天紫微大帝”两个姓名,其姓氏部分,也符合法律规定。

02名需符合公序良俗

姓氏符合法律规定,那名字呢?

目前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第1012条“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而公序良俗作为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在实际生活中,各地对此理解不一,执行尺度也不一。

2007年,公安部曾起草《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对于公民取名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但是由于争议颇多,该条例迄今为止仍然没有正式出台,但是我们也可从中一窥公安机关的标准认定。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
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同时,《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对成年人姓名变更的次数和条件作了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
可以申请变更姓名的情况为: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名字粗俗、怪异;名字难认、难写;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误解;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起名“朱雀玄武敕令”这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滥用行政资源?有媒体发布评论表示,行使姓名权,不能沦为一场闹剧。

不少网友也表示,不能想起什么就起什么:

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如果仅凭个人喜好或想标新立异“创新”取名,可能会违反公序良俗,与法律规定限定的情形相悖,是不被允许的。




责任编辑:肖旭 审核:毛迪 王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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