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杭州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行政裁量权基准》。
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先试点再扩面的思路,先就学生资助中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事项制定行政裁量基准。
资助条件及资助标准是什么?
纳入资助对象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资助对象分为二类: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如何申请?
学生报到注册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在学校指导下,学生或监护人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提交申请,自愿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成年学生由监护人作出承诺)。申请人属于其他群体的需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
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登录网址:https://zhzz.zjedu.gov.cn/。
办理时限有什么要求?
按学期开展申请办理和发放国家助学金。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基准自2025年2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