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快来看看,我们发现有两颗子弹!”
8月11日晚上,金华市磐安县盘山派出所来了几名小朋友,走在最前面的女孩小心翼翼地将手心里攥着的子弹递给值班民警。
民警发现这两颗长度将近8.5厘米的子弹虽然早已锈迹斑斑,但弹身和弹头依然完整,依然有引爆的危险。
民警小心地收下子弹,向女孩询问子弹的来历。
这几名小朋友都是大盘镇孔阿婆家的外孙,他们暑假一起去外婆家玩的时候,发现外婆家楼梯角落里有两颗子弹。
几个小家伙讨论后一致认为这种危险物品是要上交公安的,于是就跑到派出所把子弹交给民警了。
得知小朋友们上交子弹的经过后,民警又找到了孔阿婆进一步了解情况。
孔阿婆回忆,这两颗子弹是自己十多年前去世的丈夫捡来的,但是具体哪里捡来也记不清了,想着就和废铁一样,就一直搁置在家中的楼梯上。
“阿婆,捡到子弹放在家里是很危险的,同时也是违法行为。”
民警随后对孔阿婆进行了普法宣传,这也让孔阿婆意识到了私藏子弹的严重性。
“你们及时上交违禁物品,立了功,奖励你们一人一支棒冰!”
事后值班民警为表示对小朋友们认可和赞扬,就一人奖励了一支棒冰。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在家中发现枪支弹药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行为,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