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萧山区发布购房新政,涉及公积金可支付首付款、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发放购房消费券、企业购房给予团购优惠等等。
其中加大购房支持力度这一条提到——在萧山区部分区域范围内分区域发放购房消费券。在领取购房消费券的一个月内购买140方(含140方)以下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的购房人,可使用每套3万元的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按照网签时间实行“先买先得”原则,兑完即止。
政策原文:
如何获得“购房消费券”?
购房人在区域化专场活动期间专场看房并进行现场登记,获得预发购房消费券,在支付首付时将购房消费券提供给房地产企业(即首付减免3万元),由房地产企业在网签时同步提交,经确认后,购房消费券3万元直接打入项目监管账户。
购房消费券总额根据每场区域化专场活动制定,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政策一出,不少购房者有疑问:买哪些地方、哪些房子可以有补贴?还有一些网友发帖咨询:买钱江世纪城和亚运村的房子可以补贴吗?
记者从萧山区住建部门了解到,本次购房消费券会在“区域化专场购房活动”中发放,仅限于新房,二手房暂无补贴。
具体专场购房活动,还在策划当中,细则预计8月份会发布。
哪些区域和楼盘会来参与活动,届时也会同步揭晓。
因此,钱江世纪城和亚运村的新房会不会有补贴,还不确定。不过,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是热门区域“不愁卖的新房”,可能不会来参与活动。
政策还对购房消费券“先买先得”做了解释——在每场区域化专场活动购房消费券总金额范围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上传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兑现。房地产企业已接收购房消费券申报网签若未兑现的,可允许其退房退款。每场活动总金额满额以后,房地产企业不再接收购房消费券。
萧山区住建部门还表示,本次购房消费券会制定一个总的额度,如xxxx万,如果超出额度,将无法兑现。因超出额度不能享受优惠的,购房者可以退房退款。
类似政策在其他城市也出现过。
如去年11月,浙江丽水市宣布,分三期向购房者发放有效期60天、总额度1800万元的购房消费券。这是近年来浙江首个发放可抵扣购房款消费券的地级市。
根据使用规则,在当地报名参加活动的42个楼盘购房,最高可抵扣4万元。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购房消费券发放使用方案》显示,市区、莲都区、开发区与房地产企业联合开展促销活动,1800万元消费券额度由地方财政和房地产企业共同出资。
在吉林省长春市,曾对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5万元购房消费券;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曾发放购房消费券1000万元,对购买新房奖励1万元至2万元的消费券。
1、如何理解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家庭成员仅限购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2、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如何申请办理支付购房首付款?
公积金缴纳在杭州市(不含省直),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购房人先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参与人员身份信息、各自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相关内容,持该协议向公积金萧山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申请,由公积金萧山分中心作预受理审核。
3、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何时办理资金划转?
购房人确认购买萧山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后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协议书》,并向公积金萧山分中心提出提取和核查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申请,购房人与房地产企业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公积金萧山分中心根据《认购协议书》以及提取人申请,将购房人本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将购房人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划转至提取人本人账户后,由提取人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4、省内市外公积金如何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房人用省内市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购房人确认购买萧山区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与房地产企业成功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萧山分中心窗口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确认。经过确认符合条件的,并明确公积金可提取金额后,购房人与房地产企业正式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省内公积金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若确认后购房人公积金账户出现金额变动或无法提取等特殊情形的,由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补足相应首付款。
咨询电话:0571-82899123;0571-83587677;0571-83587679
5、二手房“带押过户”如何办理?
1)适用范围
不动产已在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公积金、小额贷款公司等)设立抵押(当前仅存一次有效抵押),抵押人(卖方)将处于抵押期间的不动产,在未结清贷款的状态下通过买卖转移给他人,买方可以全款购买,也可以通过银行、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购买不动产,具体可分为全款“带押过户”(买方以全款购买不动产)、同银行“带押过户”(买方以贷款购买不动产,且买方贷款机构与卖方当前存在的抵押权人一致)和跨银行“带押过户”(买方以贷款购买不动产,且买方贷款机构与卖方当前存在的抵押权人不同。抵押权人为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的也视同“跨银行”)两种情形。
2)办理方式
目前有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其中线上办理方式仅支持个人之间转移出让国有土地上普通存量住宅:
(1)线上办理流程:①买卖双方在房管部门完成网签;②银行在杭州登记财产综合平台发起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③买卖双方在浙里办APP分别发起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④公证处线上对买卖双方申请行为进行公证;⑤税务对买卖双方提交的纳税申报信息进行审核,买卖双方缴纳税费;⑥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银行及买卖双方共同发起的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办理。
(2)线下办理流程:①买卖双方在房管部门完成网签;②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原、现)共同至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窗口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带押过户”业务;③税务对买卖双方提交的纳税申报信息进行审核,买卖双方缴纳税费;④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买方银行及买卖双方共同发起的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办理。
咨询电话:不动产中心0571-83587670、82715713;区税务局0571-83587663;国立公证处0571-85101893
6、如何获得“购房消费券”?
购房人在区域化专场活动期间专场看房并进行现场登记,获得预发购房消费券,在支付首付时将购房消费券提供给房地产企业(即首付减免3万元),由房地产企业在网签时同步提交,经确认后,购房消费券3万元直接打入项目监管账户。购房消费券总额根据每场区域化专场活动制定,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咨询电话:0571-82768839
7、对购房消费券“先买先得”的解释。
在每场区域化专场活动购房消费券总金额范围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上传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兑现。房地产企业已接收购房消费券申报网签若未兑现的,可允许其退房退款。每场活动总金额满额以后,房地产企业不再接收购房消费券。
咨询电话:0571-82768839